周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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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华简历

周伯华简历

1948年7月出生,湖南湘潭人,中央党校研究生,1968年9月参加工作,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5年9月至1968年9月在湖南株洲粉末冶金学校稀冶专业学习;1968年9月至1968年12月留校待分配;1968年12月至1971年12月湖南省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员、厂革委会办公室秘书;1971年12月至1978年1月任湖南省株洲硬质合金厂车间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1978月1月至1981年6月任湖南省株洲焊接器材厂党委副书记、书记;1981年6月至1982年1月任湖南省株洲市经委副主任(其间,1980年9月至1981年10月在湖南省委党校学习);1982年1月至1986年8月任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处级研究员(其间,1983年9月至1986年7月在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1986年8月至1990年6月任株洲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1990年6月至1993年1月任湖南省株洲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1993年1月1995年10月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1995年10月至2001年11月任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2001年11月任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2003年3月31日,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第八次全体会议决定任命周伯华为湖南省人民政府代理省长。2004年1月,湖南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补选周伯华为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2006年9月,中共中央决定,周伯华不再担任湖南省委副书记职务,另有任用。9月29日,湖南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举行全体会议,接受周伯华辞去湖南省省长职务。2006年10月任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至2013年3月)。2013年3月任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
是第十七届中央委员。

周伯华现任职务

周伯华现任职务

2013年3月任十二届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主任
(责任编辑:屈波)

周伯华的履历

周伯华的履历

1965.09-1968.09,湖南株洲粉末冶金学校稀冶专业学习
1968.09-1968.12,留校待分配
1968.12-1971.12,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员、厂革委会办公室秘书
1971.12-1978.01,湖南省株洲硬质合金厂车间副政治指导员、政治指导员
1978.01-1981.06,湖南省株洲焊接器材厂党委副书记、书记
1981.06-1982.01,湖南省株洲市经委副主任(其间:1980.09-1981.10在省委党校学习)
1982.01-1986.08,湖南省委政策研究室副处级研究员(其间:1983.09-1986.07在中央党校培训班学习)
1986.08-1990.06,湖南株洲市委常委、副市长
1990.06-1993.01,湖南株洲市委副书记、副市长、市长
1993.01-1995.10,湖南省政府副省长
1995.10-2001.11,湖南省委常委、副省长
2001.11-2003.03,湖南省委副书记、副省长
2003.03-2004.01,湖南省政府代理省长
2004.01-2006.09,湖南省委副书记、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9月29日辞)
2006.10-2013.0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至2013年3月)。
2013.03——政协第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主任
2007年10月当选第十七届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委员。

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 四个统一 四化建设 四高目标

工商总局局长周伯华 四个统一 四化建设 四高目标

9月9日至15日,国家工商总局党组书记、局长周伯华赴西藏自治区考察工商行政管理工作。提出四个统一 四化建设”。“四个统一”的提出,把加强监管与促进发展、服务大局、消费维权、依法行政有机地统一了起来,科学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职能定位、根本目的、基本要求等重大问题,做到了动机与效果、手段与目的、工作出发点与落脚点的统一,是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中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把工商行政管理理论探索提到了新境界、推上了新高度。要做到“四个统一”,就要积极推进“四化”建设(即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努力实现“四高” 目标(即建设高素质的队伍、运用高科技的手段、实现高效能的监管、达到高质量的服务)。因此,以“四个统一”为主体,以“四化”建设和“四高”目标为补充,标志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基本形成,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了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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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伯华的言论

周伯华的言论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也是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恢复建制31周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工商行政管理事业走过了不平凡的历程。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全系统广大干部在建设新中国和改革开放伟大事业中作出了巨大贡献,为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60年来,市场秩序日趋规范。针对不同时期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突出问题,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先后集中开展了维护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护商标专用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打击传销、治理商业贿赂等专项整治,有力地促进了市场秩序的好转。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4064.38万件。
60年来,新农村市场建设大步迈进。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努力创新服务“三农”工作机制,大力加强农资市场、农村食品市场监管,积极促进农村经纪人、农村个体经济、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村市场体系发展,引导农民和涉农企业注册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支持发展新型农业、特色农业、绿色农业和生态农业,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农民增收发挥了积极作用。
60年来,商标拥有量跃居世界第一。国家工商总局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加快商标审查进度,商标注册量逐年大幅增加。日趋完善的商标法律制度、有中国特色的商标管理体制、卓有成效的商标行政保护工作,受到世界知识产权界的广泛好评。截至今年6月底,我国注册商标总量达240万件,居世界首位。
60年来,消费者维权体系逐步完善。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以方便消费者就近申诉举报为目标,大力推进12315站点进村镇、社区、商场、超市和企业,进村镇覆盖率达48%,进社区覆盖率达64%。1995年以来,全系统共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143.92万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701.75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87.55亿元。
伴随着共和国波澜壮阔的建设和改革进程,工商系统自身建设也取得重大成就,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党的十六大特别是近两年来,总局党组在系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工商行政管理实践经验和理论探索的基础上,明确提出,工商行政管理要努力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的“四个统一”,科学了工商行政管理的职能定位、根本目的、基本要求等重大问题。以“四个统一”为主体,以“四化建设”和“四高目标”为补充,标志着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论基本形成,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的长远发展夯实了理论基础。
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在国务院的统一领导部署下,目前工商行政管理法制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本形成了以《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反垄断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商标法》等法律及一大批行政法规、规章为主体的比较健全的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中,共有100部法律和203部行政法规赋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管执法职责,国家工商总局单独制定和与有关部门联合制定的部门规章有104部。这些法律法规和规章,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规范市场交易行为、规范市场竞争行为、规范市场监管行为为主要内容,以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为宗旨,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行政提供了比较完备的法律依据。
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工商行政管理体制机制改革稳步推进,取得重大突破,逐步确立了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的职能定位,实现了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历史性转变,形成了从总局到基层工商所五级贯通、运转协调的分层管理体制,建立了布局合理、管理规范的基层监管执法体系,在全系统推进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市场监管制度改革,这一系列改革创新举措,促进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工商行政管理新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基本建立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监管的工商行政管理干部队伍。1978年工商行政管理系统恢复建制时,全系统仅有10万余人。1995年国务院核定工商所36万行政编制,结束了基层工商所长期缺编、少编的历史,是工商所人员列入公务员序列的历史性举措。目前全系统公务员队伍共有40余万人,已成为维护市场秩序的坚强卫士、促进改革发展的重要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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