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劳工在一战中的贡献,中国劳工在美国修铁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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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有没有劳工部

中国有没有劳工部

中国的确没有叫劳工部的政府单位,但中国政府和美国劳工部管辖范围一样的政府部门叫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两个部门的职权职责管辖范围基本一样。

一战,关于中国劳工100字简介

一战,关于中国劳工100字简介

一次战争期间,被派往欧洲的14万中国劳工,仅官方数字,确切死亡的人数就高达9900余人,除此之外,还有两万余人失踪。事实上,失踪的两万余人也很难幸免于难,也就是说,14万劳工中高达3万余人死亡,长眠异国他乡。

中国劳工
然而付出了这么多,沾沾自喜的北洋政府也开始以战胜国自居,但是现实却狠狠的给了他们一巴掌。巴黎和会上,以战胜国身份出席的中国,却完全成为了列强们宰割的对象。

巴黎和会
被派往欧洲仍然幸存的十余万中国劳工,在一战结束后,陆续开始回到国内。但大部分劳工仍在欧洲工作了两年多的时间,为英国人服务的劳工直到1920年才被遣送回国。而为法国服务的中国劳工,甚至到1922年才得以回国。

庆祝胜利的中国劳工
当然,14万劳工中,除了长眠在异国的同胞和大多数回国的人,仍有数千人留在了法国。因为此时的法国,经过惨烈第一次世界大战,壮年男丁损失极为惨重。很多华工因此留在了法国,并与当地女子结婚,他们也成为了中国在法国最早的一批华人华侨。

一战时14万中国劳工远赴欧洲,2万人埋骨异国,后来

一战时14万中国劳工远赴欧洲,2万人埋骨异国,后来

众所周知中国参加了两次世界大战,而且都成为了战胜国。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中国虽然没有派出多少军队,但是却派遣了十几万劳工远赴欧洲,这些劳工从事最繁重的工作,有2万人死在异国他乡,战后绝大部分回到了中国,也有一些人留在欧洲娶上了法国女郎,他们用自己的辛勤劳动赢得了欧洲人的尊重。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北洋政府并不愿意参与到这场战争中,毕竟西方列强中国一个也得罪不起啊!但是时任内阁总理的梁士诒却主张中国应该参战,并加入协约国,因为当时山东被德国侵占,一旦中国向德国宣战,那么战胜之后就能收回山东了。但是中国当时并无法派遣军队远征欧洲,这个时候梁士诒便询问英国人能够派遣中国劳工而取代军队参战。英国人也看出了北洋政府的心思,便一口拒绝了。

随着一战的进行,英国、法国等协约国损失惨重,国内的青年全都被征召进了军队,但是依然缺少劳动力,他们不得不答应北洋政府的要求,同意中国以派遣劳工的方式参战。1916年北洋政府在各地以公司的名义征召劳工,许诺去欧洲劳工每个月能够得到25法郎(相当于5块“袁大头”,当时的物价一块银元能购买10斤猪肉),这可是一笔巨款啊!而且国内的家属也能得到10块银元的补贴。

由此可见劳工的待遇是相当高的,当然也不是什么人都能去欧洲,英国和法国人对于劳工有着自己的要求。他们对山东人情有独钟,山东的气候和欧洲很像,山东人能够使用法国的天气,再加上山东人比较强壮,故而当时远赴欧洲的14万劳工中绝大部分都是山东人。

中国劳工到达欧洲之后从事的都是非常繁重的劳动,这些劳工一改欧洲人对于中国人的偏见。欧洲人以前都觉得中国人是“东亚病夫”,但是这些劳工却勤劳勇敢,吃苦耐劳,甚至在战场上还出现了手无寸铁的中国劳工和德国士兵肉搏的场景。劳工征服了欧洲人,他们也开始进入了工厂等重要岗位,法国海军甚至声明:他们只接受华工。英国陆军档案中说:华工是所有工人中最优秀的,他们聪明能干,很快就能掌握工作技能。法国军队的总司令福煦元帅也赞叹道:华工非常好,他们可以成为最优秀的士兵,在德国佬的狂轰滥炸之下他们依然毫不退缩……

一战结束之后大部分华工返回了中国,还有一些华工干脆留在了法国。一战法国男性人口锐减,很多法国女性发现中国劳工吃苦耐劳,而且非常顾家,即便是赚了钱也不舍的花,这让法国女人心生好感。据统计大约有300名华工留在了法国,娶上了法国女郎。

中国劳动局是否开放雇佣外国劳工

中国劳动局是否开放雇佣外国劳工

是一直开放的。
外籍人员在华就业的法律规定
一、涉外用工中,在中国就业的外籍人员必须取得额外证件。
1、外国人、无国籍人、港澳台居民成为适格的劳动者,必须取得三证。
1996年5月1日施行的《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应持职业签证入境,入境后取得《外国人就业证》和外国人居留证件,方可在中国境内就业。可见,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须持有三证,分别是职业签证、《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人居留证》
2005年10月1日施行的《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在内地就业管理规定》第4条规定,“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制度。用人单位拟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的,应当为其申请办理《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以下简称就业证);香港、澳门人员在内地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就业证。经许可并取得就业证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受法律保护。用人单位聘雇或者接受被派遣台、港、澳人员,实行备案制度。就业证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印制”。
可见, 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实行就业许可证。所以用人单位聘用或接收被派遣的台、港、澳人员在内地就业,该人员应该持有就业许可证。而且根据该规定,为在中国就业的外国人办理就业证,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2、若无就业许可证,但持有《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可认定为劳动关系。
2013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4条第2款 “持有《外国专家证》并取得《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的外国人,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建立用工关系的,可以认定为劳动关系”。
二、外籍人员未办理就业许可证却在中国境内就业的,不适用劳动法的调整,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不被支持。
1、《劳动合同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据此规定,纳入我国劳动法调整范围的条件为
(1)用工单位必须是我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
(2)被用工一方必须为劳动者。而我国法律规定中国公民均享受劳动权利。所以作为外国人、无国籍人、及港澳台居民,必须符合我国法律规定的就业条件,才能成为我国法律意义上的劳动者。
2、2013年2月1日施行的《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14条第1款“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合法打工的“洋员工”也适用劳动合同法
我国规范外国人就业工作的的法律法规主要有《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这些规定重点在就业资格和手续办理方面。但《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并未涉及外国人就业问题。
上海市原劳动局1998年出台《关于贯彻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的若干意见的通知》16条“用人单位与获准聘用的外国人之间关于聘用期限、岗位。。等权利义务,通过劳动合同约定。”所以很多企业与外国人之间发生劳动争议,主要按照劳动合同规定。
但是若劳动合同没有涉及的,外国人维权是否适用劳动法律法规?
《外国人在中国就业管理规定》第26条规定了“用人单位与被聘用的外国人发生劳动争议,应按照《劳动法》和《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处理”。可见,外国人在中国合法就业的,除了双方约定及基本保证劳动权益外,还享受劳动法规定的其他权利
外国人合法就业的争议解决,除了双方约定,也适用劳动法律法规。比如,外国人合法就业,劳动合同没有涉及经济补偿金,但合同到期,外国劳动者仍可依据合法就业、劳动合同,主张合同到期自动终止的经济补偿金。
四、司法实践中,对于外国人就业不规范、不被确认存在劳动关系的案件中,有的人认为该劳动关系无效,应该按照双方过错承担劳动合同无效的损失;有人认为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此种情形违反法律法规,不属于无效合同,法律也没有明确其为无效合同,可视为存在劳务关系。劳动报酬等诉求可参照双方约定处理

去非洲工作的中国劳工,月薪大约多少?

去非洲工作的中国劳工,月薪大约多少?

去非洲工作的中国劳工,月薪最低7000左右吧,主要还是看岗位经验。
首先非洲很大,发展不平衡的。工资话看自己公司和自身在国内待遇结合而来。并且国企和私企差异很大。国企在非洲,不论是生活条件、劳动保护还是安全保障,都相对完善一些,并且在出现紧急情况时,比如突发战乱、疫情等,在非国企都是第一时间掌握中国使馆发布的消息并且第一时间组织撤离。但是私企的水平就参差不齐了,如果碰到刻意压榨的,薪资就相对少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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